处 长:刘小冬 电话:029-81556171
副处长:夏绪梅 电话:029-81556172
项目管理科电话:029-81556179
综合管理科电话:029-81556180
科研处是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学院的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科技开发、学术交流和科研机构管理等工作。科研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研方针、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负责全院科研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
2. 制定和修订学院的科研政策、规定以及科研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科研机构的规划、组建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
4. 提供学院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方案,并承担相应管理职责。
5. 组织协调各类纵向课题和院级科研课题的立项和申报,负责横向立项课题(项目)的签约,督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
6. 负责科研成果的汇总统计和鉴定,承担各类科研成果的发布及报奖推荐工作。
7.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中科研工作量的审查和考核,做好科研津贴发放和科研奖励工作。
8. 协助做好学科建设、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优秀科研人才的评选工作。
9. 做好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科研类无形资产的利用等管理工作。
10.制定学院学术交流工作计划,组织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做好科研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11.建设维护并及时更新学院科研信息网页,全面推进科研工作信息化管理。
12.管理全院科研档案。
13.加强同有关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横向联系,不断开拓科研立项渠道。
14.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