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蔡军 电话:029-81556131
副处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赵红 电话:029-81556132
副处长:胡文斌 电话:029-81556133
办公室电 话: 029-81556139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教师发展中心与人事处合署办公。下设人事科、劳资科、师资科、教师培养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4人。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有关人事、劳资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划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工作。
四、负责师资培养、教师发展服务和教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评选、推荐、上报与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办理教职工的招聘选留、录用、调入、调出和校内调配等工作,办理教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及退休金审定工作。
六、组织实施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七、做好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及社会保险、补贴及职工福利、遗属补助等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负责各部门计划外用工的审批和工资核定。
九、负责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做好有关人事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做好各类人事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年审、残疾人就业年审等工作。
十一、宣传有关人事政策,开展法规咨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6-5-5